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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计算方法,收藏了慢慢研究吧!
2014-06-27  来源:  点击:4711

 

 

  日照房产网讯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是计算商品房价格的结算数据,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墙体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人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厨房等面积。计算公式: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以上面积计算方法,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96.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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