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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需签订详细装修合同
2015-03-11  来源:中华建设网  点击:28

 

 

  房屋装修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件大事,面对装修公司高昂的装修费,不少人为了"花小钱办大事",会选择私人装修队。而双方在装修前,基本不签订合同或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这样一来,因装修引发的纠纷就很难得到解决。


  事件聚焦

 

  去年年底,市民刘先生购置了一套住房,已经空歇了一年多。由于家中另有事情需要处理,加上资金暂时未到位,所以一直都未装修。去年12月,刘先生和妻子商量着开始装修,好在来年搬进新居。

 

  “1月初开始进场动工,我和老婆当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装修成本,所以找的是熟人介绍的‘游击队’。”刘先生介绍,刚开始一切顺利,和“游击队”沟通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在一些怎样施工以及防水等细节问题上,耽搁了几天时间。

 

  然而,约定的施工时间到了,工程队却迟迟未动工,张先生几次催促,施工队都想办法拖延或者去现场做些不痛不痒的小事敷衍,装修进度远远不如预期,验收时间也被无故延后,今年6月,刘先生的新居终于装修完成。让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接到“游击队”的结账清单后,他发现其中的账目有些不对。“本来商量好的某项安装费,他们当时口头承诺的是1000多元,现在却变成2000多元,多算了差不多一倍,还有几项材料费也高得吓人。”

 

  由于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一切都是双方口头协议,刘先生费了不少周折,最终还是做了一些妥协,把这事给了了。“太麻烦了,以后再搞装修,一定要签合同,事前一定要做好一些细节的约定,免得到最后来‘扯经’。”

 

  律师说法

 

  装修合同是业主和施工单位维权的直接依据,装修过程中,购买材料、设计施工方案,清算成本、核对账目等每个细节都需以书面合同的方式双方达成共识并遵守,若没有签订家庭装修合同,在没有确定投诉对象主体和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和装修队的纠纷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行为,相关部门有不可能不予受理,纠纷解决困难,维权难度大。并且按鉴定机构要求,申请方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设计图纸等书面材料,若未签订装修合同,便不符合申请鉴定的条件,法院对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无法认定。

 

  维权点睛

 

  (1)凡是进行房屋装修和改建等工程,一定要签订一份规范的合同,合同中的条款越细越好,以免发生纠纷时互相推诿,难以维权。

 
  (2)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客厅、餐厅、厨房、卧室、卫生间等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水电、抹灰、铺砖、门窗、吊顶、卫浴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以及选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色彩等;需明确开工和竣工日期;在明确工程总价的基础上,还需须明确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金、垃圾运输费等各项费用。

 
  (3)验收时,如果局部发现了一些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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