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到秋季,无数孩子将怀着对学校生活的美好憧憬进入小学。今日书香河畔所属校区—日照市朝阳小学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已下达至片区内各小区。
学校日程安排将以小区为单位到学校报名审核,据通知,报名需填写《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到物业领取填写或登陆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入园接送卡。户口簿只复印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信息页。
报名材料统一装在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封皮标注学生姓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物业咨询电话:0633—8087333)
日照市朝阳小学2016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 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区教育局《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根据区教育局《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划分方案》,我校的招生片区为:山海路以南、昭阳路以西、艳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区域;昭阳路以东、临沂路以西、高新二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二、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落户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前,名下无房产(需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
按日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就读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有个体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社会保险);适龄儿童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租房居住(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详情。
(三)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由居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到原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审核入学。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审核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审核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且儿童的户口、居住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4)孤儿。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就读学校。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前,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购买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需房管部门备案或公证处公证)、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并经招生学校核实确认。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1.轻度残疾、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3.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入学,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市、区侨联、台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报送区教育局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日照居住证明,原则上到日照耀华国际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公办普通中小学报名入学。
三、报名办法及入学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到报名处领取填写或登陆东港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入园接送卡。户口簿只复印户口本索引页和学生信息页。
2.报名材料统一装在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封皮标注学生姓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符合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条件的,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去所在村委或社区集体报名。社区整理好后,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交由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按顺序安排入学。
2.个人报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情况人员子女,家长持有关证件直接到学校报名,经审核合格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学校安排入学。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学校招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因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三)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拟定为8月28日以后。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小学招生于8月17日开始,8月24日结束。8月23—25日学校整理上报。
1. 集体报名:8月20日—8月21日
2. 个人报名: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 报名地点:教学楼一楼办公室
朝阳小学招生咨询电话:796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