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近日,五莲县按照国家、省、市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启动2013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并出台实施方案,比2012年提前三个月,切实让困难群众尽早得实惠。
方案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在5月28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五莲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报五莲县房管中心。房管中心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6月1日至15日集中受理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对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和县总工会确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按保障标准全额补贴;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保障标准的70%给予补贴。目前,各单位正在接受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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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县城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201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
4、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
5、申请人至少有一名为城区常住户口,包括下岗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