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房产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出台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出台
2014-04-07  来源:日照日报  点击:16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互相担保;已经有公积金贷款的,可为他人担保一次;已经为他人担保的,也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4月起,我市对职工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等政策进行全面调整。
  
  政策调整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互相担保了,已经有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为他人担保一次,而已经为他人担保的,也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个人收入证明也无需加盖单位的公章,由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查询公积金缴存额度直接推算认定。此外,公积金贷款还增加了房产预抵押担保方式。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放宽了公积金提取限制,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外地户籍或户籍转往外地的,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而对正常还贷提取的,原来一次只能提取12个月的还款额,现在规定,以前未提的还贷额可累计提取。
   
  同时,简化公积金提取程序,所有提取证明材料均不再需提供复印件;职工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印;取消职工到银行柜面领取和手工填写《支款凭证》、职工到银行柜面等待划款等环节。

微信二维码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评论>>
搜索栏
资讯
新房
二手房
热门资讯排行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