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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
2006-06-24  来源:日照网  点击:15
    2006年,日照继续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同时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人群,拓宽保障渠道,为民解困,让困难家庭真正得到实惠。据悉,年内解决经济适用住房600户;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基金,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年内保障市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1000户。 
     
    根据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市建委等有关责任单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将于近期提交市政府研究。同时积极做好今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工作的宣传发动、报名申请和年底的电脑选号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启动“廉租住房”工程,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已经起草完成了《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实施。 
     
    从2003年6月起,日照在全国率先实行经济适用房直补政策,把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出售,将土地所得净收益划入财政专户,专项补贴经济适用房购房户,并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困难户发放。三年来,取得了群众高兴、政府部门满意、开发商叫好、社会普遍称赞的“多赢”效果。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内权威媒体对日照经验进行了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专家认为,日照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化的探索,不仅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而且取得了实效,对全国城市都具有推广价值。 
     
    在实施货币直补的同时,日照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工程,进一步扩大保障人群,惠及更多的困难家庭。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山东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保障方式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廉租房资金来源将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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