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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市廉租房《办法》正式实施
2006-08-10  来源:日照日报  点击:12
    我市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其基本住房需求有保障了。记者从8月9日上午召开的日照市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7月31日起正式施行。 
    我市的廉租住房制度采取租金补贴、租金核减两种方式,每年组织一次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市区常住户口;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家庭或工会部门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无房户或私有房屋使用面积低于人均6平方米。每户廉租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和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测算。今年我市廉租住房每户保障面积为42平方米,每户每年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1840元。廉租住房补贴标准每年公布一次。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应当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日照市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审批表》,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张榜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此外,我市允许符合廉租政策的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如果中号就不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 
    今年廉租住房补贴单位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0日。咨询电话为8899181,投诉电话为8899181、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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