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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十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2007-05-29  来源:日照网  点击:9
    记者从5月28日召开的日照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上获悉,针对部分房地产企业违法预(销)售、合同欺诈、面积“短斤缺两”等现象,日照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十部门将联手重拳整治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这次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整治房地产领域五大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房地产市场中开发项目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整治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商业贿赂、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的,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抽逃注册资本等行为,住宅小区内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配套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质量不合格的行为。    
    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设施谋利,违规发布虚假及不规范广告(包括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使用房地产广告禁止的广告用语、未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等行为。 
    整治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资质,私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质证、资格证,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整治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客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同时,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从调查居民家庭住房需求状况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各项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目前进入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3月,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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