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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启动
2007-07-26  来源:黄海晨报  点击:8
    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开发项目挨个“过堂” 
    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自7月中旬至8月中旬,我市开始对市辖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挨个“过堂”。这是记者7月25日从市建委获悉的。
    据悉,本次整治将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严厉查 
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治期间,我市将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整治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商业贿赂、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
  ——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抽逃注册资本等行为,住宅小区内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配套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质量不合格的行为。
  ——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不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设施谋利,违规发布虚假及不规范广告(包括未按规定刊登预售许可证号、使用房地产广告禁止的广告用语、未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内容)等行为。
  ——整治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资质,私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质证、资格证,在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以及价外加价、分解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抬高房价和多收费,进行价格欺诈活动,损害消费者利益。
  ——整治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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