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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指南】


世上没有不能修改的合同
(2001-12-6)


说来奇怪,尽管人们把买房看成最重大的个人投资,却常常忽略签订合同这一环节,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房价、位置、户型和朝向这些具体细节上。 
    
    可是,一旦出现了什么房产纠纷需要法律裁决,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判断是非。到了那个时候,再说什么自己如何不懂法律知识和缺乏法律意识都没有用,除了几分同情之外得不到任何东西。因此,面对售房小姐的溢美之词和慷慨许诺,购房者最好的选择就是把自己的要求明确写在合同上。
    
    当然,如果要把无限多的细技末节一一罗列,销售商恐怕很难忍受如此挑剔的客户,甚至会威胁说宁可取消这笔生意。不过,购房者依然不能在关键问题上放弃自己的要求,必须坚持在合同中写清房号、户型、总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面积误差出现时的解决办法、层高、装修材料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等等。如果你很看重销售商许愿的小区绿化环境和配套商业设施这些问题,不妨把这些也写在合同中。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销售商有时会用合同附件来说明房屋的具体情形。这时,购房者必须懂得,所有附件上的每一个字都将被认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曾经有过这样的真实事例,一位购房者发现交房的户型与当初约定的相差很大,便向销售商提出退房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便上诉到法院。谁料,法院最终宣判购房者败诉,根据竟是合同附件中户型图上有这样一行几乎无人注意的小字——此户型如有更改恕不通知。其实,户型图和那行小字都是从楼书上复印下来的,只是在列入合同附件时被购房者忽略了。
    
    《房地产预售契约》是购房者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慎重对待。如果有不懂或不明白的地方,最好请教行家,不要急于签合同。如果购房者愿意花钱买一个放心的话,不妨请一位专业律师来帮忙,既可以保证合同的严谨程度,更可以在万一发生问题时不必出现匆忙找律师的尴尬。
    
    不过,如果购房者相信自己的办事能力而不去劳烦律师的话,最好的办法是要求以房管部门推荐的预售合同范本为蓝本,在它的基础上协商修改或增加补充协议。毕竟,合同范本已经充分考虑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平衡问题,也对一些容易出现纠纷的关键之处作出了比较规范的说法,能够较好地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当然,也许售房小姐会理直气壮地拒绝购房者的要求:“我们使用的合同是房管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不能随便更改!”碰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千万不要相信她的瞎话。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什么不能修改的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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