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租房市场成为房地产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毕竟,在日照买不起房的,以及抱着“买不如租”思想者大有人在。正是由于这些特定群体的存在,房屋租赁活动会长时间地存在。然而求租者面对的是一个尚不成熟,并且存在着不少欺诈行为的市场。本市的房屋租赁中介鱼目混杂,加上承租人法律意识淡薄,每年我们都能听到和看到求租者遇到这样那样的“陷阱”,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市房管局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今年专门组建了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维护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房屋租赁的相关内容作一全面介绍,以便当事人提高租赁活动的效率和合法性.
什么样的房屋不能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租赁:①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③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④权属有争议的;⑤属于违法建筑的;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⑦已抵押未经授权人同意的;⑧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的房能否再转租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到市房管局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③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何防范租房陷阱
在承租房屋时,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就可以防范租房陷阱。①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上面是否有市房管局的公章;②看身份证是否有防伪标记;③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则应向求租人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主委托书,求租人最好与房主联系,确认房屋的产权状态;④到市房管局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⑤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到市房管局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证。
租房怎样签合同
当事人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①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③租赁用途;④租赁期限;⑤租金及交付方式;⑥房屋修缮责任;⑦转租的约定;⑧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⑨违约责任;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因此,为了保证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安全性,建议您及时到市房管局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查询,办理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房屋租赁证》,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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