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人类生存的载体,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快速上升,使得有关房地产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人士议论的焦点。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促进了经济的不断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有些出售方在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后,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出现悔约,不愿再履行合同。而购买方因交付了房款,如果出售方不愿交付房屋,购买方再用同样的价款,可能因签订合同与悔约有一定的时间差,就可能买不到同类地段同品质的房屋,故购买方一般会坚决要求出售方履行合同,这样纠纷就产生了。出现了购房纠纷如何解决,可参考以下主要途径:
1.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情况下,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下,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尽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最后达成一致协议的解决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便捷、成本低,而且不容易伤害感情和造成双方的矛盾。
2.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是指经过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房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管理部门申请,通过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析、说服、教育,使用双方当事人能够做到相互谅解,统一意见,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购房纠纷的解决方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3.仲裁解决
仲裁解决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仲裁方式,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且订有仲裁协议。如果有一方不愿采取仲裁方式的,就不能适用本方式解决。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无隶属关系。在仲裁过程中,仲裁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方式是非经司法诉讼途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而且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较为灵活。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民事诉讼解决
民事诉讼解决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购房纠纷。民事诉讼解决方式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具有强制性,即一经原告立案,不管被告是否愿意还是不愿意,诉讼均要发生。这一点与协商、调解、仲裁就不同,协商、调解、仲裁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选择此种方式才可采用。通过诉讼作出的裁判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还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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