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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房产假转移 日照房产交易卖主现场照相
(2008-2-20)


    日照房地产行业的持续高温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利用虚假证件进行房产转移引发不少纠纷。为了不给造假者可乘之机,维护房产交易秩序,日照市房管部门近日出台规定:办理房产买卖业务时,卖房申请人和共有人必须到场,并现场照相,进行头像采集。
  日照近几年的房产增值很快,一些黑中介或不法分子就想借此大发一笔,有人以卖方申请人的名义制造假身份证、假房产证、假土地证等虚假证件,利用这些假证件转移房产。截至目前,日照市已发现数起此种转移导致的纠纷,有的是交易过后发现双证不全引发纠纷,有的是中介通过办户主的假身份证将房产据为己有。
  针对这一情况,日照市房管部门经过深入调研,推出了对交易人现场采集头像的强制规定。在“房屋买卖”业务办理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确认卖方申请人相关材料齐全后,现场收件时对卖方申请人进行头像采集,并将图像资料一起存入房产档案,卖方申请人由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要拍摄代理人头像,并在“备注”里注明。
  据日照市房管局张强介绍,这项举措是日照市房管局继房地产交易业务进行房产证、土地证、图纸等资料实物拍照后,推出的又一项保障房产交易双方有关权益的创新举措。这一举动不仅丰富了房产档案的内容,增强了档案的可用性和可查阅性,而且通过头像采集,管理中心能在纠纷发生时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协助解决纠纷。目前,交易大厅各个窗口现场摄像仪器均已安装完毕,已正式介入房屋交易。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郭波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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