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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拆迁补偿方式的三款菜单
(2002-1-2)


拆迁是很多市民会遇到的问题,拆迁后的补偿问题也是最让人们忧心的,那么究竟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呢?
    
    产权调换
    
    您可以保留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在获得由拆迁人提供的异地房屋或在拆迁原址重建的房屋后,以旧房所有权换取新房所有权。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指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在内。每层建筑面积均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周水平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
    
    拆迁户同样可以就被拆除的房屋的价值要求以货币结算方式给予补偿。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有两个标准可供参照:一是重置价格,即上一年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价格。新建的房屋于被拆迁房屋应当具有相同的质量和标准,面积也必须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二是被拆迁房屋的成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房屋使用年限和养护状态。房屋成新的评估可由房屋中介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员予以评估,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确定。总之,必须将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程度相结合,合理、公正地确定金额。
    
    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如果您认为上述两种方式各有利弊,若能综合一下方为最佳策略,那么,也可以对前两种补偿形式进行综合。当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可能会遇到实际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采取两者结合的形式解决补偿问题。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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