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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解读《日照市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
(2003-11-24)


  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政策解答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2)上年度家庭收入在中低收入标准线以下;(3)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教师、烈军属、失业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不一定当年都能获得补贴,当申请人数多于计划补贴人数时,只能分期分批解决。
  2、怎样认定无房户?
  凡在市区范围内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及个人拥有商业用房、宅基地、平房等私有房屋的,均不能认定为无房户。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政策。此外,虽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确权发证,但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也不能认定为无房户。
  3、今年6月14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了商品房,能否申请补贴?
  2003年6月14日《日照市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发布后,到实施细则生效期间,符合条件并购买商品房的家庭(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平房除外),可以申请当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当年度参加摇号未中号的,视为有房户,不得再申请下一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4、补贴许可证的审批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主要分四步:第一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户口、婚姻、住房、收入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第二步,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公示;第三步,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当申请人数多于计划补贴户数时,还需要组织公开摇号;第四步,公示后发放许可证。
  5、什么是“先购后补”原则?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可以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主选择购买住房(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平房除外),然后凭身份证、许可证、房产证领取补贴。尽管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如果没有取得许可证,就自行购买了住房,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只有获得了许可证,并实际购房者,才能享受补贴。
  6、享受补贴所购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所购房屋,视同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如果在五年内上市交易,必须退还原来领取的补贴,方可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7、每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户数、每户补贴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每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户数是根据当年度省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规模,按 1.2的容积率能够建设多少套面积为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确定的。将当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出让所得政府净收益金除以计划供应户数,就是每户补贴标准。
  8、今年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200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10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认真审查后及时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申请材料。12月21 日至23日为领取购房资格顺序号时间。若申请户数多于计划补贴户数,将在2003年12月25日组织摇号。2004年元月2日至5日为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许可证》时间。
  9、怎样进行政策咨询、举报投诉?
  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的具体操作和管理由市建委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地址:市建设服务中心大厦(济南路269号),咨询电话:8899182、8899183,举报投诉电话:96111
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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