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房改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体制。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选聘了25名委员,组建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政府、机关部门的负责人及专家,有工会和职工代表,有各区县代表。二是健全管委会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对管委会的设立、管委会职责、管委会的决策制度、日常办理及程序提出了规范性意见。三是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个环节,组建新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的原资金管理中心改组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经办网点。四是规范发展业务。在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拓展各类企业特别是城镇个体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的公积金归集范围。运用公积金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同时改进服务,简化手续,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承受能力,完善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促进公积金贷款发展。
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1388个单位的10.88万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2.9 亿元,归集率达62%,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875万元,帮助近1000个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来源:日照新闻网
作者: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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