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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违法建筑发生初期不制止也是一种不作为
2015-09-20  来源:  点击:29

  日照房产网讯 违法占地建起的建筑,从刚有苗头就有市民举报,虽然相关部门也去制止、查处,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它建了起来。在15日由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上镜的“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问政现场,多位市民反映了这一类的问题。对此,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曙光认为,这也是一种不作为。

  从2012年开始,市民王女士就开始反映村支书在大桥镇东车村非法占用耕地建厂房对外出租,在她反映后,相关部门也曾经进行过拆除,但随后厂房又建了起来。在2014年年底,她再次进行举报,但国土部门却一直没有处理,直到最近才重新介入。

  与王女士的经历相似的是,一位市民从2013年开始就反映村里有人在耕地内建厂房的事情,“当时,大桥镇土管所说没有建起来,再建就拆,后来又说没有权力拆,让我们找大桥镇政府。当时的大桥镇政府领导说是再建就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拆除。”

  这种违法状态在萌芽的时候,为什么国土部门不进行制止呢?对此,天桥区国土资源分局一位姓刘的副局长表示,国土系统,尤其国土所,对于这一类问题平时能做的是巡查发现,同时对政府进行汇报。国土所不具备强拆职能,只能是督促同级政府对这种违法行为一早制止,如果制止不了,它又建起来,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拆除。“我们只能做行政处罚,没有强拆的权力。如果地方政府在这方面不作为的话,我们也很无奈。”

  对此,袁曙光的点评毫不客气:“人家在没建之前就有举报,到现在成了规模了,我们还在督促政府,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不作为现象。”

  在谈到这一类问题时,袁曙光表示,现在需要思考的是事后处罚和事前监管的关系。国土部门代表国家管理我们的土地资源,但在土地上的违法现象发生了几年后,有关的执法工作人员仍无动于衷。最后,这种违法行为完成了,再回过头来进行处罚。“在这种违法现象发生初期不及时制止,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不作为行为。应该从源头就把这种违法行为扼杀掉,而不是违法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再倒查,这也对我们国家资源造成了一定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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