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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局积极组织建筑业企业申报省建筑业技师工作站
2013-06-28  来源:日照建设信息网  点击:17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企业开展设立技师工作站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建管局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实际,积极组织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建筑业技师工作站。
  根据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建筑类科研和职业院(校)等单位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都可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一是本单位具有1名以上省、市首席技师或国家、省级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10名以上在施工生产中起带头作用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师从外地(单位)引进或聘用的,聘用期不得少于3年。 二是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三是技师工作站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能满足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能培训等工作需要的相关设施设备。四是企业按规定能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能为技师工作站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五是技师工作站有明确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省建管局职业技能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设立技师工作站并开展工作的企业进行评估复查。经评估复查通过的单位,由省建管局发文公布,授予“山东省建筑业技师工作站”牌匾。对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技师工作站,按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和程序,由省建管局推荐申报“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经省人社厅评估认定合格的,由省人社厅发文认定,并授予“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牌匾,享受有关高技能人才优惠政策和培训项目及专项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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