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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自2月10日起,禁区内行驶罚款200元
2014-01-16  来源:黄海晨刊  点击:122
 

  1月1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将于今年2月10日起,在城市建成区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对于违反禁令的黄标车车主将处以200元罚款。
 
  当日,据市交警部门介绍,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保护和优化市区大气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将在城市建成区实行禁止黄标车通行措施。
 
  黄标车禁行区域包括:市中心区的丹阳路(不含)、山东路(含)、北京路(含)、山海路(不含)、碧海路(含)、绿舟路(含)、黄海一路(含)、海滨二路(含)、文化路(含)、海滨五路(含)、上海路(不含)、兰州路(含)、迎宾路(含)连线构成的封闭区域;岚山区的玉泉二路(含)、轿顶山路(含)、凤凰山路(含)、岚山路(含)、安岚大道(含)、圣岚路(含)连线构成的封闭区域。
 
  自2月10日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和道路的管控,依法查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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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当时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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