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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可查询房屋产权信息
2006-12-25  来源:黄海晨刊  点击:6
    明年1月1日起,如果你准备购买二手房,将可以向第三方查询所看中房屋的产权信息。12月22日,记者从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建设部日前已下发《房屋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市房管局为了应对《房屋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实施,进行了档案数字化建设,目前已经建成全市第一家全数字化档案馆,具备了各种条件下的查询能力,届时,日照市内的单位和个人,将可以公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商品房的登记备案情况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但考虑到其他房产档案的重要性和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因素,暂时不实施房产档案的互联网查询,市民如需查询自己或他人的房产登记情况,需要到市房管局档案馆填写查询申请后,在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查询。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已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其中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包括房屋权利登记申请表,房屋权利设立、变更、转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则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按照办法,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公开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构应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及时提供查询服务或无法提供查询的,应向查询人说明理由。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并在查询结果证明上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但对于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资料等属个人隐私的资料不对外查询。 
    据悉,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将实行有偿查询。查询人到房管局查询时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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