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房产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楼市快讯 > 经济适用房缘何“上热下冷”
经济适用房缘何“上热下冷”
2007-02-10  来源:日照网  点击:9
    近年来,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国家力推经济适用房建设,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城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和进度普遍不理想,呈现出明显的“上热下冷”现象。 
  经济适用房用地指标常被挪用 
    有的大城市至今未 建一处 
  目前,经济适用房普遍供不应求。据调查,2004年~2006年,山东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共为11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解决了住房问题,但经济适用房建设总量与百姓的巨大需求比起来,仍显得微不足道。 
  虽然经济适用房供求矛盾极为突出,但各地普遍缺乏建设的积极性。以山东省为例,每年的经济适用房实际开工面积和计划建设指标之间就存在不小差距。知情人士透露,2001年全省计划完成1200多万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仅400多万平方米;2002年计划完成860多万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只有300多万平方米;2003年计划目标缩减到近600万平方米,但仍没有完成。山东省建设厅提供的情况表明,2005年和2006年,山东省实际竣工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均在350万~400万平方米之间。山东的情况,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据了解,国内有的大城市甚至至今没有建成一处经济适用房。 
  建设经济适用房惠及百姓,为何在一些地方却热不起来呢?据业内人士介绍,地方官员积极性不高是阻碍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主要因素。之所以积极性不高,山东省房地产协会理事程道平教授分析说:“客观上是因为存在低收入购房者难确认、退出机制困难等操作性难题,但更主要的,是因为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实行的是行政划拨,地方政府不能以地生财,配套税费也要减半,这直接减少了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也就缺乏动力。另外,一些地方官员错误地认为,房价高了城市才有品味,才能说明发展快,而房价低了则影响城市形象,因此根本不愿意建设经济适用房。” 
  山东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王晓瑜告诉记者,每年的用地指标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都是由省里分配到各市,但土地太紧张,一些地方官员对经济适用房的重要性又认识不足,所以便将用地指标优先发展经济项目了。 
  经济适用房“变味” 
  地方探索“货币直补” 
  经济适用房制度在运行中还暴露出不少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这一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 
  一些城市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对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包建、包销,因而需要对房子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诸多环节进行大量的监督、管理和审查等,行政成本很高。同时,国家最初规定,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这一最庞大的社会群体,这导致供应面过宽,对居民经济状况的审查一旦出现纰漏,就会使一些高收入群体利用自身经济、政治优势买到经济适用房,使政府补贴流向出现偏差。 
  为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探索改变运作方式,由过去建设经济适用房变为货币直补,即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如在山东,日照、莱芜两市就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莱芜市的改革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由划拨变为公开出让;二是政府将对开发商减收费用变为向购(租)房户直接补贴。建房、销售、物业管理等全部商业化、市场化,政府不再包揽,只负责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直接发放给符合要求、需要购房或租房的家庭。 
  经济适用房制度 
  监管要从严 惠民须有术 
  程道平认为,经济适用房存在的一些弊端主要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尽管国家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但直到2004年才颁布具体的管理办法,此前各地都在搞试点,很少有地方政府发布明确的实施办法。正是因为政策、制度长期不明朗,才导致了经济适用房“变味”的问题。
  对于一些城市停建经济适用房,采用“补人头”发放货币直补的办法,王晓瑜认为,这应当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当地能够比较充足地提供价位适中的普通商品房。这在规模尚小、房价平稳的中小城市比较适合,比如城市房价在每平方米2000元以内,这样的话,政府每平方米补上几百元效果还比较明显;但如果房价涨到每平方米五六千元甚至八九千元、上万元,政府每平方米补贴几百元只能是杯水车薪。因此,在目前大城市房价普遍较高的情况下,建设经济适用房仍然非常有必要。

微信二维码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评论>>
搜索栏
资讯
新房
二手房
热门资讯排行
推荐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