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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的和即将结婚的看过来!
2016-05-12  来源:  点击:30

结婚是人生的一个新阶段,婚房也将记录着婚后的幸福生活。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有时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这既是一个感情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在不同环境下,准婚族选择署名的方式也不同,一般有5种署名方式,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有些后果你也未必知道。


一、写准夫妻双方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

 

法律后果:

1:房子是夫妻的共有财产,

2:贷款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但是

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分手后,房子仍将认定为 双方共同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注: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二、只写男方或是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个方案。

 

法律后果:

1:一方或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主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也属于原产权人。

 

2一方或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予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三、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

他们认为婚房一般是期房,准婚的恋人还没有登记,到时候分手了咋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这样保险些。

 

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样的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是贬值也由父母来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四、写男女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

 选择这种方案的话,房屋会被认定为登记一方和父母所享有的财产。

 

法律后果:

1、如在婚前房屋登记方已付清房款,夫妻另一方没有经济补偿。

2、如婚房以按揭方式购买,那么婚后以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所对应的房屋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应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尚未偿还的贷款由登记方负责。

 

五、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法律后果:

1、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是贬值也由这些人享有或承担。

 

2、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货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不论是哪种情况,都有可能存在风险。婚房名字究竟该怎么写,你要三思而后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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