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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5改2”更偏利于业主
2015-04-03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6
  日照房产网记者从广州日报了解到,最新的营业税政策似乎又回到了2005年6月,也是对2011年这一政策的再度调整。二手房交易从2005年开始出台营业税时,规定的免征年限就是两年,经历了2009年、2010年的高潮后,2011年年初将两年的免征期限提升为5年。
 
  营业税免征条件“5改2”,3月30日公布,3月31日执行,对于已签约的二手房交易来说,签约在先,业主这回“悔得肠子都青了”。然后,对于“临门一脚”的交易,业主却有足够的时间反价。大源按揭负责人郑大源透露,海珠区一宗二手房交易,业主看到国家新出台的政策,立即宣布不卖了。此外有买家在网上透露,广州市一位将近签约的二手房业主在新政出台后立即反价30万元,本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条件“5改2”是惠及二手房买家,减轻其税费负担,这回却成了业主反价的充足理由,国家让你省的钱,转眼就落入业主的腰包。
 
  据地产中介人士表示,本次营业税免征条件“5改2”,但个税免征条件并没有改变,依然是“持有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故此对于1%的个税,免征条件依然如前。从以往经验来看,营业税免税,但其实业主已暗中在楼价上加上买家省去的税费,买家真正得益不大。
 
  现在,如果证满两年的价格比证不满两年的房源相差5.6%以上,证满两年的税费优势根本显示不出来,反而显示业主把买家省下的税费钱“揣”到自己兜里,因此买家大可不必执著“证满2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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